我爱听书 > 古代耽美 > 太监的职业素养 > 第111节

一把匕首插入女人的心脏,女人连惊呼都没发出,就瞪大了眼,难以置信地望着始终噙着一抹悲怜天下笑容的李變天,她不相信这世上有人能逃脱她的魅力,这一刻这个人就像最可怕的魔鬼。

李變天却看也没看,连活口都不打算留,即便没问,他也大致能猜到主使,像扔垃圾般扔掉了她,“处理干净。”

怎么处理干净,不用他来说,已经有人将临死都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死的女人拖下去处置了。

阿一过来,正要让傅辰让开,却传来李變天的声音,“就让他先伺候着。”

几人面面相觑,阿一惊讶地看着少年,这个少年智谋超绝,像极了当年主公遇到的沈骁。

但沈家兄弟相继离开,如今四王爷最宠爱的沈彬命丧栾京,主公难道是打算重新赔一只宠物给四爷?

事常无道,因果轮回。

专门给李變天的那辆马车,看似普通,内部确是相当大,可容纳五人而毫不拥挤,奢华宽阔。

傅辰也脱了靴子,端了一旁的茶具,就见李變天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的——下半身。

“忍得辛苦?”

傅辰当然察觉到,他勃起了。

他并不知道,刚才那媚娃身带媚香,其他人都服用过解药,傅辰却是唯一没的,梅姑姑特意为他做的特制裤子也被李變天给刮没了,这下身隆起的小山是怎么都遮不住了。

“就在这里解决吧。”

傅辰猛然看向李變天,似乎以为他疯了。

“你想在外面也可以。”李變天说的很体贴,一脸正派,好像让傅辰进来,只是为了体贴他。

傅辰脸色铁青,他想到在醉仙楼的那一幕,压抑着怒气,看上去更加平静,他现在已经不屑在李變天面前伪装。

见这小孩儿真要动怒了,李變天也不逗他了,他以往也是这般逗沈骁,形成了习惯,喜欢看那张冷静的脸垮塌的瞬间,会很有趣。

[陛下,在奴才心里,您也是奴才的亲人,奴才的一切都是您带来的。]

李變天只是看了一眼沈骁。

记忆太遥远了,他已经忘了当时的情绪,只记得那时的沈骁面如死灰。

[如果奴才哪一日能再回戟国,再见到您,能不能就待您身边哪儿都不去了。]

[你回来后就不会是奴才了。]他很清楚沈骁对他的拳拳感激之心,只是立了大功后回来自然会封赏。

[做您的奴才,是荣幸!]

[再任性,便永远别回来,我身边不需要意气用事之人。]

沈骁的目光渐渐暗淡下来,[是,陛下,奴才明白了。]

想到沈骁那双崇敬的眼渐渐黯淡无光直到最后看不出一点情绪,李變天蓦地一痛,笑容淡了,胸口翻搅着什么。

也许对沈骁来说,族人尽数问斩,自己和弟弟的流放,让他难以有一个家。

但最后,就是自己,也没给过他什么。

血肉之躯,就断不能摒弃感情,只是藏得深了,压得多了,牺牲的人越来越多,他学会了麻木,学会了去接受,学会了在人离开后想万全之策迂回为他们报仇,久而久之,连自己都忘了自己也只是个普通人。

那个总是默默跟在他身后低着头,喊着陛下的青年,被炸成了碎肉。

直接扔了样东西过去,傅辰接住,是一个小纸包。

是李變天刚才从媚娃的胸口取出来的,也是最好的解药。

傅辰也不怀疑,他还真不觉得这样的自己有什么值得李變天算计的,而且就算真要弄死他直接在他昏迷时做了就可以,没必要大费周章,直接吞下了药,干净利落。

身下的小山终于有消下去的迹象。

也许是李變天身上的孤寂太不可思议,傅辰并没有马上离开,从马车木板上取了件披肩,给李變天裹上。

傅辰的指尖碰到李變天犹如死尸一样的手背,那体温像是寒铁,一惊。

“有人说过,你是个很容易心软的人吗?不过,这样才是个重情重义的小鬼。”李變天标志性的微笑荡然无存,帝王的威仪几乎刺痛了傅辰的眼。

发现傅辰略带恐慌和不安的眼,依旧是分不清真假,就像那个惊才绝艳的青年年少时,心机重,也是这般令人摸不清心思,那时候他认定,这样一个人才,去晋国再好不过,有沈骁与扉卿在,他才能安心把任务交托。

那青年,哪怕在被迫宫刑时,都对幕后主使之一的他毫无怨言。

到人死了那么久了。

刚听闻死讯时,并不如何难过。

有一种想念是在不经意间忽然闯入的。

这世间有许多种感情,有一种叫做君臣情谊。

无情,不是强大;有情,不是懦弱。

长久被压抑的情绪,好像有了一丝宣泄口,猛地拉过傅辰,紧紧抱过来,密不透风。

他狠狠闭上了眼,不是不难过,不是没有触动,只是不能,他是李家帝王,天生无心。

一个有血有肉的李家帝王,甚至比无情无义的人,更难对付。

傅辰似有所感,轻轻一颤,却被那人抱得更紧,似能听到对方的心跳。

怀里温暖的身躯,给了李變天一丝冬日的温度。

沈骁,蒋臣,沈彬,我大戟所有牺牲的将领,我李變天,以李家皇朝的名义起誓,定会让那人血债血偿!

邵华池醒来时,一个护卫正照顾着他,给他喂水,他躺在之前埋伏的巷口地面上。

周围还有殷切等待他醒来的百姓,他们都是听说七皇子不顾自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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