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听书 > 重生耽美 > 我得逃个婚 > 第190节

夕阳的余晖染红了半边天,粼粼的红色碎金铺展在河面上,美得像一幅油画。

温祁眯眼望着,突然发现不远处的屋顶上躺着一个人,随着靠近,他慢慢看清这人就在他们酒店旁边的民宅里,那屋顶虽然是圆的,但也有天台。

他在心里稀奇了一下,慢悠悠跟着夏凌轩进了酒店。

这个时候云秋他们恰好也刚回来,云秋被灌醉了,看见温祁便拉着他的手哭。

温祁呵出一口气,赶在夏凌轩把人扯开前拍拍夏凌轩的胳膊,示意他去问问小麦来没来,接着便把云秋架回了房。

云秋抽噎道:“表……表哥。”

温祁道:“说了我不是。”

云秋没听见,继续抽噎,等回房拿过温祁递来的热毛巾糊了一把脸,这才停止,只是神色茫然,仍醉醺醺的。

温祁轻声道:“睡吧。”

云秋“哦”了声,乖乖爬上床。

温祁为他盖好被子,转身往外走,刚打开门只听窗外响起了吉他声。云秋则“噌”地起身,跑到窗前好奇地扒着窗户往外望,然后翻上了屋顶。

这里是顶层,云秋打完试剂后身手是没问题的,大概喝酒也能激发药性。温祁暗暗后悔怎么没把人打昏,只能跟着他翻上去,抬头便见刚刚那个躺着的人不知何时站了起来,正在弹吉他。

这么近的距离,他终于看清了这个人。

眼前的人约莫二十,长相清秀,一头长发染成亮金色,简单扎在脑后,耳朵上各戴着两枚耳钉,脖子上挂着耳麦,穿着画骷髅的黑色t恤和破洞牛仔裤,肩上横挂一把吉他,浑身透着一股浓郁的摇滚风。

对方也看见了他们,笑着打招呼:“是来听我唱歌么?你们认识我?”

温祁道:“不认识。”

青年没生气,解释道:“我是一个很有名的流浪歌手,你可以搜搜迷雾乐队,我就是他们的主唱,要合影么?”

温祁笑道:“不了,谢谢。”

“那好吧,你们能特意来听我的歌就是对我的认可了,”流浪歌手说着拨弄两下弦,低声唱道,“美丽的水城,我为你唱歌,唱首什么歌呢,你听我慢慢说……说……说啊说……”

温祁听了几句,觉得他是还没想好词,见他一脸坦然摇头晃脑地唱着,顿时觉得是个人物,但云秋听不下去了,叫道:“你还没我表哥唱得好听呢!”

流浪歌手停住,虚心请教:“你表哥呢?我去听听他的歌。”

云秋立刻指着温祁。

温祁无奈地站着,见流浪歌手看过来,突然有点恶趣味,笑眯眯地跳到那边的屋顶,拿过他的吉他给他唱了一首抒情版的好汉歌。

流浪歌手听得一愣一愣的,说道:“我觉得这首歌吼出来会好一点。”

“就是要用吼的,但我没吃饭,”温祁一本正经道,“我再给你唱一首,依然要吼,我没力气,你以后自己吼吧,这里的水路十八弯,他大舅二舅都会水呀……”

这曲调简直如魔似幻,云秋原本不清醒的神志更加迷糊,眼睛都直了。

流浪歌手也直愣愣地盯着他,片刻后冲过去一把握住他的手,激动道:“你叫什么名字?我觉得我找到了真爱!你看我恰好在这里留宿,你又恰好住那个酒店,这就是缘分啊!”

温祁没等抽回手,便见他身后竟然来了一个熟人——夏凌轩冷着脸迈上天台,走过来用力撕开他,紧接着一脚从楼上踹了下去,只听“噗通”一声大响,激起数米的水花。

半个小时后,流浪歌手浑身湿透地蹲在饭店的台阶上,沧桑地啃着一个馒头,泪流满面:“太他妈的不是个东西了!”

“啪!”

一个东西从里面扔出来,正中他的后脑勺。

流浪歌手神色狰狞地回过头,发现是一袋咸菜,便拿起来拆开,就着咸菜啃馒头,吃了几口后道:“太他妈的不是个东西了!”

阿辉走出来递给他一瓶水:“他没把你撕碎了喂鱼就不错了,知足吧兄弟。”

流浪歌手痛心疾首:“我怎么知道那是温祁,跟以前都不像好么?”

阿辉道:“那云秋呢?”

流浪歌手道:“云秋是谁?”

阿辉道:“算了,当我没问。”

流浪歌手——小麦同志默默啃完馒头和咸菜,觉得没吃饱,扭头进了屋,见夏凌轩冷淡地扫向他,气愤道:“好歹那么久没见了,连顿饭都不给我吃么?”

他看向温祁:“真爱你评评理!”

还喊真爱,你真有胆啊。

众人在心里想,只见眼前一道黑影飞过,某人被一个馒头砸中眼眶,顿时哀嚎一声倒退了半步。

夏凌轩冷冷道:“馒头都堵不上你的嘴?想死?”

小麦老实了,自己找服务员要了袋咸菜,回台阶上继续啃。

第88章

小麦会借住在那家民宅真的是巧合。

他已经来了将近半个月, 每天晚上都背着吉他去酒吧唱歌。

夏凌轩给他发地址时他正在呼呼大睡, 等睡醒看见信息不由得感慨命运的奇妙, 打鸡血地写了一首歌唱完,心满意足爬上屋顶晒太阳,片刻后再次有感而发拨弄两下吉他, 于是就邂逅了他的真爱。

然而真爱身边有一只护食的野兽。

某野兽顺着他回复的信息找过来, 一路走到天台看见和他真爱握着手, 便狠狠地拆散了他们。

阿辉道:“你确定是拆散,不是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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