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听书 > 经典耽美 > 彻夜不熄 > 第114节
观臆想,可又控制不住地想,也许都是真的,是客观的。

“您知道他为啥突然那样吗?”

“幸运t恤失效咯。”老板扣了扣桌面,“服务业嘛,还每天面对一群臭烘烘的醉鬼,什么分寸也不懂,我有时候也会烦得想要失控。阿斐在这边是很出名的,每次开着豪车,又是路虎又是保时捷又是布加迪,到我这个小店来打工。好像还弄报废过一辆什么?总之他是暴脾气j-i尾酒小王子,给我添了许多慕名而来的生意啦……”

“那他喝多了酒什么样,您见过吗?”

“有见过啊,酒喝过量后阿斐不哭也不闹,坐在原处,睁眼睡,”老板擦擦额角的汗,侧目去看自己的怪咖童工,总结道,“不像是饮酒,反倒像是饮弹。还是死不瞑目那种。可能是因为没人可以撒娇,所以只能紧绷自己吧。”

李枳心说您还真是有啥说啥,听得不是滋味,可又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他就这样听着老板描述印象中的黄煜斐,怎样聪明,怎样y-in晴不定,怎样口无遮拦,云云。而他自己,则看着几米外的黄煜斐,麻利地搬完货物,默默给点酒的客人制作他们的饮料,脸上是冷淡却合宜的微笑,时不时往自己这边瞥一眼。

黄煜斐好像在好奇谈话的内容,又因为那点青春期的固执,不肯过来加入谈话。

缓慢地,如画卷铺开,一段浪掷的岁月展现在李枳面前。不论其真实x_i,ng——即便它就只是幻梦一场——李枳也对那个与自己朝夕相对的男人有了更深的理解。十六岁的黄煜斐,曾经好比一个过客,是无可追溯的,偶尔若即若离地投出影子,而现如今却正在李枳自己的眼中。

不管是糟蹋车还是吃川菜,或者学习、工作,他虽总是保持光鲜整洁,却又透着一种码头文化的利落和粗糙。同时他身上还有天生的敏感和柔软,这导致他有时候显得挺多愁善感。又也许,大多数时候,黄煜斐把他的善良和神经质都化为沉默,只是默默地做着他自己的事。

都是什么呢?李枳想象,比如健身和看书。比如在实验室鞠躬尽瘁到闻着醋酸味睡去。

他活得似乎十分矛盾。坚持开车去唐人街的j-i尾酒吧打工,还不要工钱,目的居然是培养兴趣,以及扼杀兴趣,强迫自己不在工作时喝酒。诚心诚意地许愿,要与未来相守的恋人提前见一面,到现在,子夜的时限逼近,却又不肯过来多聊几句。

“哎,小黄,”看到黄煜斐一下子瞪回来,李枳又改口,“黄先生,你过来呗。”

“过来做什么?”黄煜斐闷闷的。

“多和我说说话呀,十二点还差不到俩小时,”李枳轻声道,“我知道你为什么不开心。”

黄煜斐默默走了过来,又给李枳喝空的杯子倒满。一样的桃子酒,但没有挤果汁。

“对不起,我只是觉得你要走了,”黄煜斐看着被酒色染成粉红的玻璃杯,两手无措地摆在桌面上,好像个小学生,“这种情绪。还有我竟然用约会时间带你看我打工,又不好好招待你。很奇怪。我知道的。”

“不奇怪啊。看你打工就不是约会啦?不过你这样我还真不清楚喝这么多一会儿能不能走得动,你说我坐在这儿,会凭空消失吗?”李枳扣住他放在桌上的手腕,从手背到指节,缓缓覆在手心里,他摸到脉搏,“哈哈,你就当我喝上头了胡说八道吧,给我介绍介绍这些酒好不好,看着稀奇。”

黄煜斐很听话地介绍起来,baileys 是巧克力n_ai油糖浆样,可以淋在冰激凌上,k daniels honey 是他喝过最甜腻的酒,甜到麻痹味蕾,千万不要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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