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她得装成男子,需要男装,家中和她年纪相仿的男娃,只有小文和小武,但小文瘦弱斯文,小武虽然壮些,但也没自己胖,他俩的衣裳自己显然没法儿穿,再说自己要装成神医,年轻人的衣裳她不能用。
要年纪大的人的衣裳才行!
年纪大的人,身材不高,还有些胖,衣料还得不差,哎哟……直是为难死她了,她上哪儿找去啊?!
咦,不对!
她有,空间里有,前世爷爷的衣裳可行。
前世的爷爷虽然西医中医皆擅长,但是你要把他想仙风道骨的模样,那就大错特错了,爷爷的身材并不高,只有一米六七的个子,而且,还有些发胖,虽然没自己现在胖,但也算胖了,反正他是个喜感十足的老头儿。
给人很亲切,很有亲和力的感觉,所以,在前世,爷爷最喜欢的是小孩,那些小孩子也喜欢爷爷给他们看病。
想到这,杜华一个意念,便把放在空间里爷爷的遗物,一个装着他衣裳的木柜拿了出来,然后在里面找到一套深颜色的唐装,还有配套的唐装帽子。
杜华神色怀念的摸了又摸,就是它们了!
下午,唐三郎在杏花村村口接到杜华时,不禁笑开了。
“有啥好笑的?”杜华翻了个大白眼,“我打扮成这样还不是为了给你爹治伤!”
“没啥,感觉你穿成这样还挺可爱的。”
杜华瞅了唐三郎一眼,明显的嘴不对心。
可爱?
才怪!
“走吧,下午还有一场硬仗要打,你家中的人你都与他们说清楚了吧?”
“放心,都安排好了。”
唐三郎点头,有他操心劳力,他那几个哥哥巴不得甩手不管呢。
“好,吃了!”杜华从袖子里掏出一只玻璃瓶,倒出一粒药丸,扔给唐三郎。
“现在就吃?”唐三郎用食指和大拇指拿着杜华给他的深褐色药丸问她。
“现在就吃!”
“哦。”
毫不犹豫的将药丸当糖丸子吞下,活像只乖乖的大狼狗。
杜华:“……”
“提医箱。”杜华将手中的医箱又递给了他,然后背着手,像只大圆蓝色球滚在了前面。
唐三郎嘴角一勾,弯成了最大的弧度,伸手将药箱拎在手上,亦步亦趋的跟在她的身后,仿佛能为她拎医箱是一种天大的荣耀。
唐三郎对她的百依百顺的态度,杜华有所感觉,但是她并不以为意,以为他是想讨好自己为他爹治伤。
而唐三郎的样子,在村人的眼中那是对神医的恭敬。
杜华和唐三郎二人一路走过去,在路上,杏花村人和他一一打着招呼,杏花村人都知道了,唐三郎爹摔得连县城医馆的大夫都说不能治,只能等死,是唐三郎不计较二人的绝情,为他爹请来了神医替他爹治伤。
“三郎兄弟,这位就是神医啊?”
村人看着穿了一身古怪,料子却极好的衣裳,头上戴着同色像瓜皮盖在脑壳上的帽子,胖乎乎,脸上皮打皱,一双小眼睛的“神医”,都好奇的问唐三郎。
“是啊,她就我为我爹请的神医!”唐三郎笑着点头应了。
为了配得上“神医”的孤高形象,杜华双手背在背后,头昂成45度看天,脚下迈着外八字步,傲慢的走在唐三郎前,连眼神也没舍得给那些问她的村人。
唐三郎脸上憋着笑,觉得此时的杜华简直太可爱了。
“啊……原来神医长这样啊,有点儿胖,还有点儿黑!”村人甲与村人乙小声的议论着。
杜华:“……”
你才黑,你全家都黑。
“是啊,没我们想像的仙风道骨的高人模样,倒是有点像前头镇上的汪财主,不过汪财主比他白多了!”
“那是,人家是神医嘛,要替人看病,又不能像汪财主那样躲在家中不出来,催租什么的都有下人替他办,当然会比汪财主黑一些。不过,那身衣裳虽有点奇怪,但看上去却是极好的料子,不是一般人家能穿得起的。”
杜华:“……”
你才是汪财主,你全家都是汪财主。
“你不能走快点啊!”
杜华气得回头瞪了唐三郎一眼,故意变了嗓子,嗡声嗡气道,顺带还踢了他一脚,样子要多嚣张就有多嚣张。
“是,神医!”
唐三郎听着村人的议论再看杜华的反应,差点儿笑坏了,一张俊脸憋得通红,由她踢了自己一脚。
就这样,一个在前面气炸了肺,一个跟在后面差点笑疯的走着,二人很快到了唐三郎家。
果然,唐三郎家都安排好了,家中的人一见杜华和唐三郎到了,都自觉的从屋里走了出来,等在了外面,唐三郎娘走了几步,想上前同杜华说话,却又不敢,想起儿子的叮嘱,只好眼巴巴的望着。
无论是杜郎中,还是县城的大夫,都说人治不好,所以,现在唐三郎的家人,不管信与不信他,他们都得信,因为最坏的也就是人死,倘若神医真的治好了呢,所以,他们的家人再讨厌唐三郎,也决定信他一回,赌一次。
更何况,唐三郎说了,他请的神医他负责,银钱和药费全由他来付,不用家中负担,这么重的伤,可不是费一两,二两银子的事,能不花银子不烦心又能治伤,谁不答应谁才是傻子!
杜华依然保持着傲慢的高人形象,背着手,昂着头,眼神都不施舍给那些人一个,唐三郎亦步亦趋的跟在她的身后,殷勤的提着医箱侍候着,这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