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听书 > 虐心耽美 > 神级文明 > 第三百零一章 精灵王

……

在这种茫茫林海中,如果没有一个向导,恐怕就算是最优秀的猎人,也要在这里迷失方向。

这也是为什么精灵一族一直安宁的生活在这片森林深处,不论曾经盛极一时的海族,或是后来的人类帝国,都没法真正将军队带入这片森林之中。

因为这些连绵的山脉与森林,就是一道天然的庇护所,除了天生自然亲和的精灵们,外敌实在难以入侵。

当然了,纵观历史,也就当年亡灵主君掀起的死亡瘟疫,给精灵一族造成了惨痛的记忆。

没办法,瘟疫与死亡随风入侵,无孔不入,连森林也无法阻挡。

……

越过山脉,进入林线后,气温明显开始回升。

吴辉脱掉了皮袄,换上便装,接连数天都在原始茂密的林海中穿梭。

这里湿润温暖,到处都是奇异的植被与花草,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与昆虫,吴辉根本叫不出名字。

他们吃的食物,也都是艾丽莎采摘来的浆果与菌类,或是派出霜刃豹捕捉来的野生小兽。

如果不是距离精灵国度有些太远,又没有直达的传说道标,这片森林还真是出来郊游打猎的好地方。

就这样一路前行,吴辉与老教皇两人,在艾丽莎的带领下,接连穿过了数个精灵哨塔。

不得不说,精灵是一个十分美丽的种族。守卫哨塔的精灵哨兵们,个个高挑俊美,不论男女都拥有精致的尖耳与一头美丽长发。

这些哨兵在看到小萝莉艾丽莎之后,没有对吴辉与老教皇进行任何的盘问与阻拦,仅仅只是略显好奇打量了几眼,随后统统给予了放行。

甚至在一处哨塔中,细心的精灵哨兵,还帮吴辉与老教皇满猫头鹰的木质路灯。

路灯下野花野草郁郁葱葱,小动物随处可见。可有这么多植被,这么多随意生长的昆虫与小动物,整个城市却偏偏干净的一尘不染,这让地球出身的吴辉颇为惊叹。

他不禁想问,这些精灵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整个城市怎么就管理的这么干净清爽?

“嘻嘻,只要愿意与自然和谐共处,任何地方都能变的干净漂亮。”艾丽莎充满自豪的笑了笑,随后伸手指向城市深处,“那里才是我们都城最美丽的地方。”

那是一棵连吴辉都叹为观止的伟大之树。

之所以连吴辉本人都会惊叹它的伟大,那是因为吴辉现在所处的城市外围,距离城市中心足有十多公里的路程,但就是这么遥远的距离,依旧可以清晰看见那颗巨树的壮丽身姿。

不,确切的说,在吴辉还未进入城市之前,他就看见那棵巨大的古树。

以吴辉目前为止的初步了解,那颗巨大古木正是精灵一族的圣树——生命古树。它高逾千米,树冠如伞盖,并且每一片叶子都会散发出好似月光一般的银色光芒,因此树冠部分,又被称为白银之冠。

祭祀自然女神的神殿,就在白银之冠中。而精灵一族的王宫,则在巨树的脚下。

说起生命古树,它的独特之处就在于,拥有滋养万物的独特魔力,自万古以来一直维持着精灵国度的自然守恒,同时也世世代代抚育着精灵一族。

可以说,这棵巨树就是精灵一族立存于世的根本,没有这课巨树,也就没有如今的精灵一族。

现在吴辉急需的自然之心,就是这棵生命古树孕育而出的种子。

取出生命古树的种子,必然会对古树造成巨大的消耗,但吴辉必须得到这颗种子,因此不论有多难,他都必须去做。

哪怕不讲道理,去抢,也要抢到手。

……

“吴辉哥哥,这边走,我带你去尝尝月露酒。”

艾丽莎已经恢复成精灵本体的模样,她走在吴辉坐骑的斜侧方,带领吴辉与老教皇一路向市集方向走去。

这一路走去,确实非常热闹。

尽管精灵一族长期避世,很少与外族交往,但做为精灵的都城,同样可以看见不少外来种族。

这些种族中,海族,人类,矮人,乃至哥布林等等都有,虽然人数不多,大部分都以小股商队行事,集体出现,但正是这些外来种族,大大加速了精灵国度内部的经济发展。

精灵是一个拥有极高艺术天赋,并且天生自然亲和的独特种族。

他们的诗歌,雕刻,珠宝首饰,以及铭刻自然魔法的饰品与武器,在整个大陆上都是稀缺的高档珍品,随便一件都能卖出高价。

当然,精灵的美食也是出了名的精致,似乎只要精灵一族热爱的事情,他们都会倾尽心血,做到尽善尽美。

这一点还真有那么些匠人精神。

因为有一定的商贸往来,精灵们通常在使用精灵语之外,还会使用大陆通用语与外来客商交流。

这是有历史传统的,所以吴辉行走在精灵城市中,虽然会受到一定的瞩目,但并没有太多阻碍,交流也算轻松。

就这样,吴辉在与艾丽莎一路吃喝闲逛,一路也见到不少美轮美奂的珠宝首饰与魔法制品。

别的不说,精灵的每一件珠宝与魔法饰品,全部都是手工制作,精细无比。正因为如此,这世界上不存在第二件相同的精灵珠宝。

也就是说,买中的每一件珠宝首饰,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也是人人都爱精灵珠宝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件,还有这一件,我都要了……”

“对,这边的几件,我全部都买了。”

入乡随俗,此刻吴辉正在一家开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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