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听书 > 言情总裁 > 鸳仇 > 分卷阅读1

《鸳仇》作者:越提

文案:想写个硬朗一点的文吧。

3p,将军x侠客x文臣。架空,有真实历史事件参考。

第1章

白水河边秋草合,雁门山外阵云开。

吐蕃军方才被幽州军的长矛赶出关外不足半月,百里外的河谷又起干戈声。凑近一探,原来是个单刀白刃的男子引了十来个劲装疾服的江湖人士在后边追赶。那男子的刀卷了刃,腿、臂上尽是细细密密被割破的口子,血满衣袍,却浑不在意,好几次突出重围,又被紧跟而上的仇家团团围住。此刻他一双孤狼般的眼珠子往追上来的仇家身上一一打量过去,仿佛是要将对方的样子一个个刻在心里,周围人举着兵器将其困在中央,倒像是在捕捉一只凶兽,那人稍一动弹,反倒将人多势众的一方震慑住。

百丈外忽传来一声呼哨,定神细视,却是雕弓白羽的一队人从山那头过来,见这里在打斗,便停辔在不远处观望,看到那被困的男子一刀捅透对方一人的胸膛时,忍不住喝了个彩,却没有上前相帮的意思。

“观棋不语。”马队为首的那人让身边的侍从放下弓。

毕竟势单力薄,纵使这人再勇猛无敌,也终于到了力竭之时,待杀完他的第八十六个仇家之后,侠客手里的刀已经钝到砍不了人,只好扔下兵器,徒手与来人厮杀肉搏,最后被人从后刺穿了腹部,倒地不起。

曹风先是觉得腹部一股暖流涌出,然后才感受到了无尽的疼痛。

在他觉得他就要死之前,仿佛看到对面的马队稍微往这边动了一下。

结束了。

然而没有。

醒过来的时候周围一片静谧,秋夜的深谷已经带有一丝丝的凉意。敌人的尸首自然有其同党带回。但曹风孤身一人,却有人在他倒地之后将他的伤口堵住。

他低头一看,手边躺着一柄金刀,刀锋锐利,正好将月光折射到他的脸上。

第2章

“将军,那人还跟着我们。”

周南回头,果然看到行军队伍后边不远处不紧不慢缀着的那个“尾巴”。他认得那个人的一双眼睛。

半个月前卢龙节度使周南带着亲兵在雁门山狩猎,遇到一伙江湖人械斗。说是械斗,不如说是围杀。被困在当中的那个人好似一匹孤胆野狼,根本没把生死放在心上,哪怕在倒地的最后一刻,都要拼劲全力杀死更多的仇敌。

有点意思。

周南出身将门世家,父兄各自担任着边防重任,杀人如麻,素来最爱养凶猛野兽,见到这么一个活物,难免心喜,面上却不动声色。等到那群人捅穿了那人的肚皮,损兵折将地回去了,这才唤了随行的军医上前。

还行,没死透,有点韧劲。

周南留下自己随身的佩刀,扬长而去。

回去没多久便收到皇旨,幽州军奉令帅兵往泾州追击吐蕃叛军,一路西行,行军不到半月,倒被这个重伤未愈的“孤狼”紧赶慢赶追了上来。

曹风听到前面的卫官叫他上前,于是捧着金刀进了军营,往中央坐着的那位黑袍将军跪下。曹风相当知道好歹,这人无意介入江湖冲突,却治了自己的伤,虽救了他的性命,却不干涉他寻仇,还留了一柄金刀。既给了他生路,又给了他体面。曹风的旧刀已经没法再用,于是第二天拿着这柄吹毛利刃屠了仇家剩下的三十四口,回到雁门关打听得消息,买上一匹快马,便一路往西追随幽州军去了。

“恩公。”曹风将金刀双手举过头顶,奉还给周南,再拜稽首。

宝刀换英雄,完满了。

周南满意地笑起来。

第3章

周南祖籍幽州昌平,牵黄擒苍驯狮斗虎不在话下,最擅长乃是熬鹰。他平生奉行“驯人如驯兽”,但不喜欢“英雄惜英雄”。他喜欢一个人有韧劲,但不耐烦这个人有骨气,当然也有例外,此是另话不题。眼前的这人自收了他的金刀,便从野狼,变成了家犬,只不过尚还带着野气,且有的熬。

周南屏退了周围的人,让曹风抬起头来。

曹风有点意外,他的概念里,士为知己者死,但有的东西比死重要,可是在这个表忠心的当口,他又不好讨价还价。面前这个俊朗的男人身上带着一股迫力,他低头看向自己的时候,正如黑云压城,有万钧气度,震慑八方。曹风久为草莽,下意识地不甘屈折,回视过去,却被将军大人捏住了下巴。

“好刀是用来杀敌,不是用来杀人。若是连主人的手都伤了,便不是柄好刀。”

曹风心中一凛,收起了他的爪牙。

周南便将两个指头伸进了对方的口腔中。

曹风见过北方人养狼狗,主人总喜欢将手伸到狼狗的利牙之间,看似危险,实则是在试探狗的忠心。此刻恩公的行为,竟与那养狗的人一模一样,不免有些好笑。曹风任由周南的两只手指在自己嘴里时而捉狭时而惩罚地搅动,其中一个指头抵在了他的舌根和上颚之间。曹风的嘴无法合拢,嘴角渐渐溢出一些银丝,一直流到了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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