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听书 > 虐心耽美 > 妄言之屋 > 分卷阅读10

。”

你没有表情,脸上神色冷然,但是你跟随我进了门。我走过长长的走廊,客厅的小小角落里摆了一面只有我能看到的镜子,里头的景象是,你正往裙底下掏枪。

我立刻往右边躲,子弹在客厅的窗帘上开出黑色的花。我靠到墙边的门上,那道门连接的是厨房。门框冰冷,我说:“别这么凶残,一来就开枪,你不想和我谈一谈吗?”

手在门后摸索。

掏出一把枪柄是玫瑰木的小枪来。

我单手解开禁制,然后看见你再次举起枪,瞄准的是我的眉心。眉心——这样不错啊,只要开得够准,看起来会很好看的。虽然我不准备让你现在杀掉我,那样太亏了。

你开口了,来到这里的第一句话:“不想。”

是我的错觉吗?你的声音比以前沙哑多了。

“哦,”我并不是很在意。

我往你身后开枪,稍一点足往客厅奔去。

子弹的痕迹从走廊一直延展到客厅,它碰破那盏玫瑰花茶,深色茶水流了出来,染湿洁白的桌布。我说:“弄脏这里的东西,你要赔偿给我哦。”

我一笑,往后弯腰躲过你的攻击,枪声从桌边传来,我用右手将窗帘往后扯,背靠墙喘气的同时我看见你因为猛烈的阳光伸手挡住了眼睛,然后我就是一枪。

因为准备不够的原因,后座力不足准确度太低,最后它错开了你的太阳穴,但我再次接近你时,你已经昏阙过去。

不是死亡,不是休克,就只是被死亡的恐惧压倒而已。

我将你放在楼上的一张大床上。这张床我没有睡过,不打通的上下层间隔让人觉得不安全,所以我顶多只睡睡袋。看见床头,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好点子,将你的四肢固定在床上。

只是三分钟的事情。

我将过去搜集而来的口红在旁边摆成一列,然后盯着你的睡颜。

我想起很多年前我们一起去旅游时,你还没有发现我会杀人的事,你那时候就是这样,还会说想喝甜汤。这么多年已经溜走,唯一不变的似乎是那些凶案。

我看着天花板上华丽的吊灯苦笑。

不,过了这么多年,罪孽最重的人依然是我。

之后很多天过去,醒来的你从来没有说话,也没有反抗,眼睛失去了焦点。于是我就坐在床边,对你说那些我从未开口的过去。

那是很俗套的故事,说给路边买菜的妇人听,她可能听不到三分钟就赶着要走。赌博的父亲和酗酒的母亲,在躲债和追杀中度过的童年,遭受排挤的青春期。

我记得我上一次提起这件事时已经是十三岁,对象是一个社工,开场白是“我父亲是杀人犯”,然后不过十七分又三十五秒,她脸上露出厌烦的味道来。

我记得她拿起茶杯再放下,然后伸手去看手机上时间,我住了口,她过去片刻才笑着说:“怎么不说了呢?”

于是十七三十五,我牢记这个数字,并发誓永远不要再上当。是,这世界就是如此,纵然不过是一个无偿售卖过去的人,尚得照顾听众感受,否则无人理睬。

也许是因为,我不是个擅长说故事的人,永远不会有人知道,我脑海中的一切,如影随形。我到很久以后才知道,别人脑海中一切回忆只是个模糊影子,不会有人记得十三岁那年走过街角时,看见的垃圾桶上露出一块布,上头图案是只穿着简陋的吉蒂猫。

人类的记忆只有在刻下死亡时才是最真实。

所以他们唯一的存在价值就是死亡。

终于一天晚上,我说完了整个故事。我倒在床上,觉得天花在转。十五天。这已经是我第十五天没有出门了。

“你听见了吗。”我哑声问。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你的嗓子会是那样,不是因为喊了太久,而是因为绝望。

你没有动。

我伸手去抚摸你的脸,慢慢勾勒出你的轮廓。然后,我靠在你身下的枕头旁,在黑暗中抱住你的手臂,感觉得到睡衣柔滑的质感,和上衣右边口袋边缝着的一小段蕾丝。我把脸深深埋在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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