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听书 > 言情总裁 > 前女友黑化日常 > 第114章 草包前女友(10)
但只要是人,就避免不了偏爱。

至于最后入门、喜欢穿红衣的少年,叫董小刀,这随意的名字一听就不是什么贵族子弟。

董小刀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被一个老流氓领回去认了干儿子,干的是偷鸡摸狗的事。有一回他偷了莫筱燕的钱袋,被当场抓住了,莫筱燕也不生气,反而送他一枚银锭子。

董小刀觉得这女人就是传说中的“人傻钱多”的典型,回去跟老流氓一合计,决定要紧抱大腿。他使计让莫筱燕看光了自己的身子,再拿出自己走江湖多年看过的缠女招数,统统用到了莫筱燕的身上,有一段时间倒是令她神魂颠倒。

只是下了床就不行了,莫筱燕觉得董小刀这人出身寒酸,又俗气,整个人掉进了钱眼里,钻都钻不出来。

每一次温存之后,这人就会狮子大开口,问她要金银首饰、珠宝绸帛,那理直气壮的模样差点没气歪了莫筱燕的鼻子。

她明明睡得是自己明媒正娶进来的男人,可她却有一种被当冤大头的憋屈感,给了又心痛,不给又显得自己太小气,对自己的男人也这么苛刻。

莫筱燕被宰了好几回,也渐渐不爱去董小刀那边了,偶尔会心血来潮,拉着他跟其他男人一起玩,那滋味对她来说的确妙不可言,事后给的“酬劳”倒也爽快。

可以说,董小刀是四个男人里面最为“奇葩”的一位,他与莫筱燕的关系更像是“金主”与“小倌”的相处模式,只谈钱,只**。

“吱呀——”

琳琅推开了门,寒风从身后灌入,让正在灯下美滋滋数着银子的董小刀硬生生打了一个寒颤。

少年个子纤小,却梳着高耸的发髻,左边插了一支孔雀衔玉翠金步摇,右边别了一把巴掌大的玉花鸟纹梳,额间挂了一条闪闪发光的红宝石眉心坠。蝴蝶翼纤细的金银耳坠子缀在了肩头,与脖子上那拇指大小的珍珠项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琳琅很怀疑他会不会被这沉重的头饰给压折了脖子,一命呜呼。不过对方比她想象中还坚强多了,因为此时他正拿着一只红珊瑚结双如意钗往发包上使劲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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