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听书 > 重生耽美 > 农家子的为官路 > 第110节

叶君山自己也是理亏,便没再说话,一行人回到包厢。

“五弟,你手里的花哪儿来的?”

儿惊讶极了,紫色的芍药可不常见,五弟哪里摘到的?

“大哥哥送的!”叶君为全然忘了自己面对那个脸上戴着东西的大哥哥时害怕的情绪,挺着小胸脯得意洋洋的,他就是这么受欢迎!

叶君为想将大花插进他们那束鲜花里,可惜他插不好,忙向哥哥求助,“二哥,这是送给大哥的!”

叶君山见这几朵花是真漂亮,便准备弄进儿连忙接过活儿,“我来。”

二哥粗手粗脚的,可别把花给弄坏了。

叶君山挠挠头,让开位置。

一旁的勤哥儿和径哥儿惊叹道:“好漂亮的花花!”比他们摘的花更好看。

叶君为听了,更骄傲了。

儿重新将花扎好,这束花比原先大了不止一倍。他想象了下自家大哥手捧鲜花的情景,忍不住笑了笑。

突然外面一阵骚动,动静儿他们都听到了,最靠边的南承和率先往外头望了眼,随即喜气洋洋道,“要开始了。”

众人一听,连忙到窗口找好位置,勤哥儿和双胞胎还小,怕到时场面激动过头他们会不小心摔下去,所以他们一人牢牢抓着一个。

几颗脑袋望外探,这时,两排呈n字形士兵正在往前开路,清出一条道,两旁的士兵手持长枪跑动着。

然后间开一定的距离,长枪恒腰拦截,不让围观群众超过界。

儿他们不错眼的紧紧盯着,生怕错过了。

不多时,他们就远远听到无数匹马跑动的声音。

数百名身穿铠甲骑着高头大马的御林军排成两列,两两对齐,以不紧不慢的速度跑过。

腰间系着佩刀更显得御林军们威风凛凛。

叶君书和南承和满目惊叹,两眼发亮,好有气势!

御林军之后,数百名衣着大致的礼仪乐队奏着乐声走过,喜庆的强调更添气氛。

再隔一段距离,便是本届新科进士们。

他们甫一出现,瞬间引爆高潮。

无数掌声尖叫声还有亲友们的呼喊声一波高过一波。

率先走在前头的,便是本次的状元,随后是榜眼。

不得不说,这次的新科进士,更引人瞩目,年龄偏年轻化不说,大多都是颜值在线的,尤其是前几名,惹得无数哥儿尖叫不已,数不清的鲜花手帕果子不要钱似的砸向他们。

而当探花郎出现时,更又又引一波高潮,

剑眉星目,五官俊朗,嘴角还噙着一抹温暖的笑意,不少未结契的哥儿尖叫着倒在旁人身上,无数五颜六色的鲜花帕子水果砸过去,差点把探花郎给掩埋。

“探花郎长得好好看啊啊啊啊!!”

“探花郎!探花郎!看这里!”

“探花郎接我鲜花啊啊啊!”

“探花郎……”

“大哥!是大哥!”

叶君山他们见到叶君书,顿时激动的挥舞手臂,“大哥!大哥!”

双胞胎差点蹦跳起来,被身后的哥哥及时按下去,一手压着,几兄弟兴奋得涨红脸,激动的大喊:“大哥!大哥!我们在这儿!”

叶君书没和余茂林聊几句,很快马匹就跟着队伍走了。

他和余茂林隔着一个榜眼,并不方便说话,反而和传胪更近些。

而且叶君书没感觉错,这个榜眼的确对他有敌意。

我是榜眼,比你更厉害!

他临走时看他的眼神透露着这么个信息。

叶君书耸耸肩,可是据他所了解,历来都是探花比榜眼更出众的,这个事实还是不要说出来了,免得打击别人。

“探花郎,恭喜恭喜!”万修和笑得如沐春风,拱手朝叶君书道喜。

“同喜同喜!”叶君书亦笑着回敬。

“早就听闻探花郎名声,可惜一直无缘相识,万某引以为憾,他日某定登门拜访,还望探花郎不觉唐突。”

“万兄言重,能与万兄相识,是在下的荣幸。”

“探花郎谦虚了。”

叶君书笑意更深,这个万修和,确是在向他示好。

两人相视一笑,仿佛一切尽在不言中。

不过此时不是谈话的时机,他们马上会经历人生之中最荣耀也是唯一一次的打马游街。

不得不说朝廷是非常重视的,士兵划道,御林军开路,比起皇帝巡游也不遑多让了。

不怪全天下人都对读书如此推崇,朝廷为了展现自己对读书人的重视,把科举弄得那么隆重,不惜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叶君书想,弄一次这样的游街,一定很耗费银子。

他们按着名次顺序出游。

凡是经过的地方,站满围观百姓。

而为了表达对新科进士的喜爱,他们会将准备好的鲜花帕子荷包香囊之类的东西扔给自己喜欢的进士,准备得多的,随便扔。

叶君书看到最先走在前头的余茂林被一朵鲜花砸在脑袋上,正想笑,然后他就被一个硬邦邦的东西砸了脑袋。

叶君书下意思扭头望过去,那边拥挤站着的哥儿顿时尖叫成团,“探花郎!探花郎!”然后更多小玩意绵绵不绝的砸过来。

叶君书:“……”

不是说古代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哥儿都很含蓄的吗?如此热情疯狂,比起现代的追星粉丝也不差什么了,叶君书无语极了。

传说中被“看”死的美男子,叶君书此时觉得一点儿也不夸张,他觉得自己此刻都有危险了,叶君书一边想着,一边微微往后仰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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