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听书 > 经典耽美 > 乱世行 > 第71节
衫的一裹,把那生动的活气都搞没了呢?

破棉袄本来就黑了吧唧带着青灰色的,袖口肩膀后背还有几处剐蹭的露了棉花,往那一蹲就像背了口大黑锅。

是真猥琐,透着落寞劲,从里到外的不想活了似的。

当晚二人从大车店拿了一点行李就出来了,本来按杜云峰的主张什么都不要了,可是宋书栋不干,他又不能完全肯定杜云峰真能接下这单生意。

“这事可能没那么容易,”宋书栋背着一卷单薄的破行李和散碎文钱,屁颠屁颠的跟在后边,“他不可能好心把好清的帐给你收,我估计那个姓候的十有八九不好对付,很可能是个特别人物呢。”

“不是可能,是肯定,”杜云峰本来走得脚底生风,听对方拖拖踏踏的跟不上,有点不耐烦的催促,“跟你说了那些破烂用不上了,你还非要拿。”

他抢过破铺盖,甩手背在背上,继续说道:“姓候的只要是个人,只要不是刀枪不入,我就拿他有办法。”

宋书栋听了个胆战心惊:“你要干嘛?”

“还能干嘛,”他嘴角噙了一点冷笑,不明白宋书栋那脑袋瓜子是怎么长的,凭白来钱,当然无非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几种手段,难道要去和对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这不是很直白的事情吗?他抬手摸摸自己据说忘记了很多事情的脑袋,不晓得为什么条件反s,he似的深刻了解这种生存之道,“别人来做这活,我不知道怎么样,我的话,应该不难,只要能见到活人,他就跑不了。”

宋书栋心道,要坏菜。

难道这就叫本性难移。

难道是杜云峰特别倒霉?总有打打杀杀的事能找上门来?

他觉得杜云峰本性真不是坏透那种人。

又或者,他是不是……总是被打打杀杀的事情吸引。

这就是命?

第57章 英雄本色

第五十七章

二人转来转去找到一家旅馆,和那些光鲜的大饭店比不了,但比起大车店还是舒服干净多了,杜云峰直接要了两间房,隔壁挨着。

宋书栋有点意外,这段时间以来,他一直和对方躺一个炕上。不过既然对方特意这样做,他也双手支持,毕竟他有时候也有点提心吊胆的,他太认识以前那个小土匪了,浑劲上来真挺不是人的。

他俩搜刮干净所有的衣兜也就只够住三天,还得省着点吃。

“够了,”杜云峰说,“三天够了。”

夜里宋书栋起夜,迷迷糊糊听见隔壁房间有动静,料想一个大活人也没啥大事,他就没理会趴到床上呼呼大睡,睡了好久以来难得的安稳觉。

第二天一早去隔壁敲门的时候,发现杜云峰人没了。

起先他还不在意,等到晚上就开始焦躁起来,可也没地方找去,问了茶房,里面的人也没说出那房客到底去了哪,到底什么时候走的。

宋书栋心里七上八下的打着吊桶,唯独想明白了一件事——杜云峰消失的这么静悄悄,可见不是被人掳走的,他那体格身板,想弄走他,怎么也得一伙人,那茶房不可能注意不到。

也就是说,杜云峰是自己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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