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听书 > 经典耽美 > 乱世行 > 第104节

话音刚落,一个北方口音在密林深处回应他:“团座不想见你!”

这声回答特别迅速,就跟没经过大脑思考似的,那北方口音听起来很耳熟,杜云峰迟疑了一下,没想出什么端倪。

宋书栋倒是隐约的想起一个人,在黑鹰山时,有个土匪长的挺高挺黑的,不大笑,和杜云峰走的很近,宋书栋刚山上时,那个黑面神给他拿过吃的,宋书栋病急乱投医求他放他跑,那家伙没正眼看他,只说了一句:“大哥不会同意的。”

“兄弟,别太狂妄,”杜云峰无声一笑,继续喊道:“你跑得了吗?”

“杜旅长,不要强人所难。”这次对方是沉吟了片刻才开口的。

杜云峰一皱眉,对方到底何方神圣,既不露面,还知道是他本人在说话。

他明白了,对方显然是认识他,而且认识的是很久之前的他。他低头看看宋书栋,做了个“谁”的口型,宋书栋看着他摇了摇头。

把枪踹回后腰,杜云峰推开宋书栋,从树后站了出来,他举起空着的两手。

宋书栋吓了一跳,伸手要抓他,结果被杜云峰伸手阻止住了,“没事,”杜云峰笑笑,对他说:“他们知道我的身份,就不敢开枪了。”

说着他就往前走了一步。

就一步,对方的子弹就打在了脚边。

杜云峰身后上百条枪举了起来。

“别开枪!”杜云峰命令自己人,也喊给对方听。

果然那边又开口了,那个北方口音说:“杜旅长,我们团座让你稍等。”

“好!”杜云峰果然不再进前,而目所能及之处,几条黑洞洞的枪管悄然后撤。

远方传来悉悉索索的草叶声,和轻微的走动声音,过了五分钟的样子,一切逐渐归于寂静。

杜云峰渐渐感觉到了不对劲,他手指一动,小兵们绕道探了过去,没多久侦察兵的声音从林子里传来:“他们都跑啦!”

这也太j-i贼了!

杜云峰简直不能相信,对方如此狡猾,且堪称不要脸,他都这么诚意十足了,对方竟然利用他的君子坦荡开溜了。

等他跑过去一看,更吃惊了。马匹上的货物卸了下来,撬开一看,成箱的子弹,抓出一把颠在手里,杜云峰明白了。

这子弹是三八大盖儿专用的。只有独立团用这种枪,他们这么偷着摸着自己搞子弹,估计是29军配发里就没这项,杜云峰自己没享受过克扣军饷装备的待遇,但是他是知道的。

原来独立团连子弹都要自己弄。

怪不得刚才还击那么凶,肯定是被“自己人”追击过,以为这次也是抢他们子弹呢。

“怎么就撤了呢?”杜云峰看着脚边几箱子子弹,狐疑的摸着下巴,他野外扎营,一天没刮,就整个下巴泛青,摸起来刮手,“你也看见了刚才的情势,再打下去,固然难以脱身,可也不至于输,急着跑什么?”

宋书栋攥着拳头,没有回答他,他手心里都是汗,不过杜云峰没注意到他的紧张,满腹狐疑围着那几个箱子转圈。

刚才打的那么凶,好像嘴里的食儿被抢了似的,现在说不要就不要了。

杜云峰一皱眉头,这他妈的就是在躲我!

我又不是瘟神,又没有恶意,躲我干什么。

无名火起,他狠狠的揣了一脚子弹箱子:“带走,都带走!”

伏击失败,他白辛苦了好几天,又不好说出去,这乌龙闹得人家笑话。

本来暗地里就有盼着他出差错的,谁让他是嫡系呢,天生的招人恨。

过了一天他才又找到机会,这次不是伏击了,打了正面遭遇战,他带着一个营先佯攻诱敌,后杀了个回马枪,俘虏了不少学员兵。他也看好了几个学生领袖,有点脑子,暗暗的把名字记下了,回头去陆校直接要人。

7天后,演习结束,一帮小兔崽子累得和王八羔子一样,见识了天高地厚,少了纸上谈兵的狂妄,多了历练之后的冷静。

“谁也不是天生就会带兵打仗,你们表现很不错。”杜云峰举起酒杯,庆功宴上,他撇下一众高级将领,和几名学员代表单独喝了一杯,几个年轻人都很有眼色,满满的大杯白酒都干了,杜云峰很满意,自己也喝了一大口。

很给面子了,区区几个学员平日里哪有资格跟他说话。

“杜旅长,我当时要是真知道是您的队伍,我就不追了。”黄志胜酒量不行,一大杯下去壮了胆子,加上对方眼中的赏识,他说话大胆起来,“您那队伍跑起来真怂,丢盔卸甲的,不然我们也不能上当,还自不量力的去追,还想着演习结束前多立点战功呢!您这招诱敌深入太像了。”

杜云峰笑,他就喜欢直爽的人,于是说:“第一,要知己知彼,你都不知道对方是哪支队伍就贸然深处,这不理智。第二,打仗是为了胜利,但不是为了立功,这个切记。不过你们初出茅庐,难免好胜心强,我就是利用了这点,但是你们记住了,军人没有好胜心不行,这是我们骨子里该有的血气。”

几个学生领袖纷纷点头称是,这次演习中,他们在与杜旅的遭遇战中损失最甚,被征服的强者更忠诚,如果杜旅长抛出橄榄枝,他们愿意誓死追随。

杜云峰高兴,当晚喝了不少,回营区的路上,翘着二郎腿哼起小曲,宋书栋坐在旁边,悄悄握住他的手,天黑,司机看不见。

他问他是不是学员兵令人很满意。

杜云峰点头称是,继续哼唱,仰头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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